【德育处】普法进校园,“典亮”成长路

发布时间:20-11-23 录入:刘灿 浏览次数:396


为了强化校园法治建设,增强我们小学生知法、懂法意识,1120日下午,盱眙县实验小学邀请到盱眙县检察院未检科科长刘云,以及检察院检委会委员、第二检察部主任、盱眙县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梁园园,为我们带来一场“典亮”成长路的《民法典》宣传教育“法治公开课”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,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。梁园园主任首先为学生们介绍了《民法典》的结构框架,共分为7+1260条,是一部“民事权利宝典”,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,从胎儿时期到出生以后的生活、学习、工作、恋爱、婚姻、养老等等,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法律依据和权利保障。听到这部民法典的作用这么大,学生们都竖起耳朵认真倾听起来。接着,梁主任从民事行为能力、监护、侵权责任和日常法律四个方面运用“普法讲堂”的形式为大家进行细致的讲解。在这些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中,学生们知道了什么是“无人”、“限人”、“视完人”和“完人”的含义,也明白了与之对应的民事法律行为;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,父母对子女有着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义务。在“侵权责任”的讲解中,梁主任举出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例子,如遇到产品责任、受动物侵害、高空抛物伤害、 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等,学生们知道了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利。最后,在谈到“日常法律”对我们的保护作用时,梁主任特别谈到了人格权,她例举了现实生活中一些错误的行为,如:当键盘侠、人肉搜索、贩卖个人信息、造谣等等,她教育孩子们要注重保护自己的“身体权”和“隐私权”,不进行触犯他人人格权的活动。同时,她告诫学生们,要懂得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,远离犯罪;每一个学生都要加强自我保护,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。

听了梁主任的这节法治公开课,学生们都收获满满,我校团总支邱勇对这节课做出总结。他指出《民法典》使学生们更加明辨是非,让我们知道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,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,让我们明白做一件事情之前得考虑后果,这才是民法典对小学生的作用和意义。同时,邱勇老师还提出,这部包罗万象的《民法典》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利用更多的时间去细细研读,我们学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,普及法律常识,使法治教育经常化、规范化和行为化,共建和谐平安校园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文:  李彬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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